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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10-25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过了还是少了

近段时间以来,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越来越多的保护,相信对于中国广大儿童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高兴的消息。但同时,我也深感忧虑。这是因为目前我们遇到问题,更多的是我们儿童的权益得到了过分的保护,这些过分的保护反而对孩子终身的成长不利,甚至孩子们应该受到的教育活动不到正常地开展。

在儿童的学校教育中,校外活动是学校教育很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孩子走进社区,促进同伴间的交流,培养孩子的多元能力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国外,对于儿童安全比我们更为看重,对安全事故也很关注,但没有象我们现在这样,校外活动基本上不敢组织了。为什么?教育管理部门担心出事,学校担心出事,老师也担心出事!因为这些担心,就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校外活动,让我们的孩子天天锁在校园里面。

同时,我们的孩子因为没有正常的校外活动,只好偷偷地泡网吧,在外面成群结对,无所事事,加之思想不成熟,抵抗力不强,很容易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诱惑,走上成长的弯路,严重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对于老师对学生的体罚,也有人觉得是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实际上古时候私塾老师打手板心,都已经成了惯例,并没有见到多少古时候手被打残废的例子。当然,社会发展到今天,并不需要打手板心来促进孩子的学习。如果老师对犯错误的孩子进行适度的处罚,有时候是特别必要的。请注意,我们这里说的是“适度”。并不是鼓励老师将孩子打伤,如果是那样子,我想老师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记得初中时候的一位数学老师,他对人很严厉,尤其是班上成绩好的学生。有一次期中考试后,他发现成绩好的几个同学都是因为粗心丢了分数。他就让这几个学生排队,揪着每个学生的眼皮看自己的小错误。尽管这几个学生后来都保送上了重点高中,以后都上了全国一流的重点大学。从现在的观点来看,那一定是很严厉很过分的体罚了。但我想,对于那几个顽皮不成熟的少年,只有这样的惩罚才能对他们以后的人生起到醒悟的效果。

最近有很多孩子家长给我们打电话,说孩子的头发长了,衣服穿的花里胡哨,老师不让进学校。家长认为是学校的错,让我们去说说那些学校。但我的原则是,既然是你想送孩子去学校,那就应该遵守学校的规定。每个团体都有他自己的游戏规则,如果没有这个规则,那如何成为一个团体,这个团体又该如何运行。更有甚者,孩子长大以后进入社会,除了道德约束之外,还有法律这个最基本的生活规则需要遵守。难道我们不该教育孩子从小需要遵守团体的规则?难道家长到时候也帮助孩子修改他们需要遵守的法律这个最基本的准绳么?

真不明白,现在的家长都怎么了?可能现在的家长受到媒体影响太大了。有时候也想问问,现在的媒体宣传都怎么了?但我觉得目前的家长,却过多的被新闻报道所左右,被新闻报道中个别的事例所影响。

最近几天又看到一则报道,大力鼓吹某学校给孩子罢免老师的权利。法律上也认为18岁以下的孩子没有成年人的行为能力,你让一个没有行为能力的人去判断决定一个老师的教学水平,未免玩笑有点开大了。孩子的权利倒是越来越大,难道孩子们生下来都是圣人,触犯不得,那还要教育他们做什么?

未成年人是弱者,是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爱护。但是,过分的关心和溺爱,同样导致对孩子的另一种伤害。法律总是要照顾大多数孩子的,对于个别极为特殊的情况,总有考虑不到的地方。但是,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保护是不容置疑的。

 真心的希望那些关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专家和学者,请你们更多关心那些真正需要关心的弱势群体——残疾儿童,他们缺少与外界交流的机会,他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正在受到最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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