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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高职务教研成果鉴定操作提示: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05-29

关于中高职务教研成果鉴定操作提示:

教师

1、注册登陆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网站,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每人只限一篇。

2、签订《承诺书》。

3、填写《教科研鉴定表》。

工作单位——全称,与公章一致

现任职务——小学高级

通过日期——必须准确(可询人事)

现任教学科、申报学科——与下发的《申报中学高级职务提交教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要求》1、学科设置中的学科名称一致。

其他相关表格的填写

4、电子文档必须与教科研成果内容完全一致,字体要符合要求,不能出现姓名与单位,上传论文待审核,并留意是否通过审核。

5、鉴定表、承诺书、教科研成果原件交学校人事联络员。

 

 

学校人事联络员

1、将中学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相关文件(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网站)及要求向校领导回报,让全体教职工了解。

2、按要求督促申报教师做好相关工作。

审核教科研成果是否符合要求。

审核《教科研鉴定表》,盖公章,一式两份。

核对电子文档必须与教科研成果内容是否完全一致,字体是否符合要求,不能出现姓名与单位,并及时上传。

3、准备材料,文件袋封面上贴一张鉴定表,里面一张鉴定表、相关证明、成果原件,另备承诺书(本人签字)一起于65日前交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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