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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学年度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作者(来源):李琰    发布时间:2010-03-25

少先队上海市徐汇区工作委员会

 

徐少委20104

 

 


关于评选2009学年度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推荐2009-2010学年度上海市少先队

工作示范校参评单位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社区(街道)、镇:

    依据团市委、市教委、市少工委《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意见》(沪团委联[2004]1号),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决定于今年“六一”期间联合评选、表彰2009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少先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于明年“六一”评选表彰上海市少先队工作示范校。

一、评选的对象

   1、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2、初中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和小队。

4、优秀共青团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5、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为市、区、校三级。团干部包括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等。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争当‘四好少年’,文明迎接世博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市优秀少先队员(队长)还需获得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以上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外,积极履行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共青团组织交予的任务;积极开展或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教育活动。市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还需获得区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称号。

3、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申报市优秀大队的集体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申报市优秀中队的集体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

4继续推行在徐汇区的各社区(街道)、镇推荐区优秀少先队员的办法。各社区(街道) 、镇可以推荐居住(或学习)在本社区内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孝敬长辈、热心公益、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且表现突出的非毕业班初中、小学学生,作为区优秀少先队员,并向所在学校推荐,如该生的在校表现基本符合评选区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则该生可以作为评选区优秀少先队员的推荐人选。

四、评选的比例

1、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五,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少先队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五。

2、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校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由学校自行审定。

3、每个社区(街道)、镇可向学校推荐一名在社区表现突出的初中或小学非毕业班学生,参与区优秀少先队员的评审,但不占学校评优名额(细则见附件2)。

五、评选的要求

1、各校应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并有专人负责,评优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认真宣传,严格审查,特别要保证先进事迹材料的详实。同时,要把评选活动与发扬先进、树立榜样结合起来,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

2、评选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推荐结果应张白榜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张红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

六、评选的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318日——329日)

13月中旬,区评优领导小组下发评优办法,布置评优工作,公布“区评优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64872222--1569

23月中旬至3月下旬各校制定评选方案,成立以学校党政领导为组长的“校评优工作小组”。各中小学通过广泛宣传,使全校师生明确评选要求,通过民主推荐,经“校评优工作小组”研究审核,张“白榜”公布名单,听取各方意见,三天后无异议的报送评选对象推荐名单。

3)请各中小学在329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评优领导小组。

2、第二阶段(330日——42日)

13月下旬区评优领导小组汇总评优材料,组织体能测试和面试进行评审(体能测试和面试对象为申报市级优秀的个人,时间另行通知),并下达通过评审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

24月上旬各校张红榜公布区级优秀名单,张白榜公布确定推荐的市级优秀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即填写相关登记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

3)请各中小学在47日(周三)前将市级评优登记表报送至区评优领导小组,上报市少工委。

七、组织领导

    徐汇区少先队评优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副调研员王华兴、团区委副书记朱莺、区少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王颖、徐汇区总辅导员徐雷、徐汇区少先队教研员吕春芳、区教育局小教科副科长郑志平、区教育局中教科副科长沈红群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少工委办公室,地址:漕溪北路3361104室,邮编:200030

八、备注

1、评优必须遵循:在校优秀中择优申报区优秀,在历年区优秀中择优申报市优秀。(报市优秀的在推荐表上注明)

2、评优工作的过程及有关会议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3、推荐表一式二份,汇总表一式二份,用钢笔填写或者电脑打印,字迹端正。(登记表“基层审批意见”一栏必须加盖学校图章)

4、上交表格同时请将表格电子稿发送至xhsgw2009@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校评优表格”字样。

九、关于自荐上海市少先队工作示范校参评单位

1、自荐要求:自荐单位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普遍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工作经验;在所在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

2、自荐时间:42日(周五前),评选表彰时间为2011年。

                                     

 

 

附:1、各中小学少先队评优名额分配表

2、徐汇区各街道、镇推荐2009学年度徐汇区优秀少先队员的实施细则

3评优申报材料具体说明

4、优秀个人推荐表、优秀集体推荐表、街道推荐表

5、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区少先队优秀集体、个人公示白榜

6、上海市少先队工作示范校参评单位推荐表

 

 

少先队徐汇区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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