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说明书(小学)
(管理岗位)
岗位名称 |
书记 |
工作部门 |
| ||
岗位类别 |
管理岗位 |
岗位等级 |
| ||
工作任务及职责 |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保证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在本校贯彻执行。 2、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 4、做好干部和人才工作。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文明建设,加强学生德育工作。 6、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维护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 7、领导和支持教代会开展工作。 8、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和关工小组的工作。 9、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做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工作。 | ||||
工作要求及标准 |
1、 增强“三带”意识,对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负总责。 2、充分发挥党组织委员会的作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3、建立健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4、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充分反映党的委员会和党员的意见。 5、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6、注重师德师风,发扬好人好事,营造昂扬向上的环境氛围。 7、注重“三风”建设,抵制不良现象。 8、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9、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求实效。 | ||||
任职条件 |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信念,热爱党的工作,会做群众工作。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团结同志。 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和较高的业 务水平。 4、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一般具有小学高级职称和二年以上校级副职管理岗位的经历。 5、按规定参加培训,作为继续任职的基本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