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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附小音乐教室管理制度(继续执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12-28

音乐教室(唱游教室)管理制度(继续执行)

1              音乐室(唱游室)由专人负责,未经许可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2              对现有乐器及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按规定存放,妥善保管。

3              钢琴等贵重乐器要精心爱护,课后搞好整理工作,上面盖好罩,防止灰尘进入,以免影响正常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使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4              学生学习使用的各种乐器,因按照正确方法使用演奏,不可任意损坏。如属于故意损坏,应予以赔偿。

5              音乐室(唱游室)使用完后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定期进行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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