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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教导主任安全防范职责要求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08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教导主任安全防范职责要求

________________老师:

根据徐汇区《关于在本区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严密防范危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恶性案件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强化教导主任安全工作责任,现制定教导主任安全防范职责要求:

1、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明确各科教师、实验员、网管员、处室管理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

2、负责日常教学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

3、负责学校化学等危险用品保管员的安全培训,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

4、抓好学科任课老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

5、负责学生体检、体育测试等工作中的安全教育

6、遇有安全隐患或事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的教导主任和学校各留一份。

 

签约教导主任:                    签约学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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