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借读条件: 1 流出地政府(乡/镇派出所)开具的“适龄子女户籍所在地无法定监护人”的证明; 2 在本市务工就业 (持合法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并已参加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3 在本区有固定住所(持合法租房合同)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每年5月31日为界); 4 父、母及适龄子女的农业户口本; 5 适龄子女预防接种卡; 6 独生子女优先照顾(持独生子女证)。 二 申请借读时间: 三 申请借读地点: 园南中学(百色路231号) 四 咨询电话: 54361542*8103 沈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