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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优秀“少先队集体” 区、校“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方案
作者(来源):李琰    发布时间:2009-03-10

区优秀“少先队集体” 
区、校“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方案
―――上实附小少先队大队部
一、 指导思想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宣传,严格审查,把评选活动与发扬先进、树立榜样结合起来,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
二、 领导小组
组长:毛福敏 谢静璐
组员:傅筠 卫明芳 李岚 陆明花 吴军华 赵燕 李琰
三、 评选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市少先队优秀少先队员(队长)还需获得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申报市优秀大队的集体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申报市优秀中队的集体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区优秀集体荣誉。
四、 评选名额
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2人(其中一人为五年级)
区优秀少先队集体:1个。
五、 时间安排
3月2日 校会课全校广播宣传动员,自下而上推选出候选人。
3月3日 早上8点30分综合学科会议,全面斟酌区候选人选。
         (三年级1人 四年级1人 五年级2人)
3月5日 红领巾广播候选人进行事迹介绍,三~五年级无记名投票评选。
3月9日 白榜公事5天。
3月16日 材料送少工委。
六、区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采取自愿申报原则。
七、学校监督电话:64549876
 上实附小大队部
  200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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