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学年是师德师风建设年,徐汇区教育局已经颁发了《关于在徐汇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方案》及徐汇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办法,上周我们已经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讨论。现将市教委对教师的要求再次重申:“教师要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不断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教师要增强法制意识,树立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教师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自觉实施素质教育;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在这些方面若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绩效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第。”
希望教师根据以上的要求,谈谈个人的想法与体会。另外能结合我们学校,查摆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便我们能制定出更加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师德建设,真正提升我校的教师队伍的专业素养,成为符合时代要求,家长满意,学生欢迎的人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