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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2010年公办小学办理一年级借(就)读须知
作者(来源):李岚    发布时间:2010-04-14


附件

徐汇区2010年公办小学办理一年级借(就)读须知

 

1、父母持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持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3、华侨子女: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南路218508室电话:64454511 64454046)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4、港、澳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211室电话:62491710)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5、台湾籍人士子女:《台胞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6、持有外国护照,但无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籍人士的子女: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或到本区部分学校设立的境外班报名。

7、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指定小学报名登记。

:

1.      符合借(就)读第1--6类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前往居住地所在对口公办小学登记。

2.      符合借(就)读第7类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居住地所在街道前往下列对应小学登记。

 

居住地

徐家汇街道

湖南、天平街道

枫林、斜土街道

田林街道

登记地点

081001光启小学

082001虹桥路小学

083001长乐学校

084001世界小学

085001江南小学

086001平江路小学

087001田林一小

088001田林小学

 

居住地

康健街道

漕河泾、龙华街道

虹梅街道

登记地点

089001樱花小学

090001康宁小学

091001龙华小学

092001龙南小学

093001东兰小学

 

居住地

长桥街道、凌云街道

华泾镇

登记地点

094001长二小学、095001罗秀小学

096001华泾小学、097001徐浦小学

 

3.      招考中心核实借(就)读材料后,在学校班额数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4.      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受理借读。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本区借读,请与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

5.      咨询方式:

徐汇教育信息网—— www.xhedu.sh.cn.      

接待咨询:百色支路28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接待大厅

电话咨询:5436154154361542*8103  54361242   联系人:阙老师

 

 

(说明:请将“本须知”放在学校门卫处,供家长备索,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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