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2008年9月制订 2009年9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
2、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习惯,坚持喝开水或矿泉水。
3、学校、班级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4、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每学期清洗消毒两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8、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