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附小教师培养制度
一、指导思想:
树立教师是学校生命与发展源泉的观念,以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目标,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进一步优化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提升师德形象,提高教师素质,为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的教师培养工作由校长、书记直接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三、主要推进项目:
1、完成校本培训各类专题
2、校本研训“ 六个一”:教师每学期上一节“邀请课”、上传一份教案、一个课件、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每月点评一堂课、完成一个课题研究(一学年),学期末逐项考核。
3、教师“四课制”:新到教师汇报课、青年教师展能课、中年教师特色课、骨干教师示范课。
4、读书活动:读书、测试、展示。
四、主要培养目标:
(一)对新教师的培养:
对新教师的培养分三步走:即“一年要入门,二年能称职,三年有成效。”所谓“入门”就是要求青年教师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具有与我校教育教学需要相适应的能力与水平;所谓“称职”,就是要求青年教师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所谓“有成效”,就是要求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与研究中有一定见解,并取得优异成绩,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对骨干教师的培养:
1、校级骨干教师的培养:根据学校培养目标,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本校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
2、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培养:使培养对象在教育观念、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水平、较高知名度。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成为具有自己教学风格、科研专长,能在本校乃至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逐步使教师向“名师”过渡。
(三)对中老年教师的培养:
中老年教师是学校不可忽视的群体,学校要通过开展中老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充分调动中老年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中老年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表率作用,以促进我校教师的均衡发展和教师素质的整体提高。
四、培养制度:
(一)新教师培养制度
1、凡在我校参加工作未满五年或者从外校调入我校工作未满两年者均为新教师,都必须接受我校的培训,先培训再上岗或边培训边上岗。
2、学校对新教师的培养采用导师制。为每一位新教师配备一位教学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指导教师(一般为三年),指导教师应对新教师的成长尽职尽责,新教师的成长状况纳入其指导老师业务考核范畴。
3、新教师每学期应在指导教师帮助下认真完成规定量的能体现自己教学思考的课堂教学设计。
4、新教师要认真备课,教案必须写详案,课后应补写教学反思,作业要全批全改。
5、新教师每学期应自行组织两次学生反馈会,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形成书面认识,认真反思、总结、提高。
6、新教师应认真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每学期至少完成一篇教学经验总结或撰写一篇教学论文。
(二)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2、各级骨干教师培养根据“注重能力、讲求实效、更新观念、发展自我、形成特色”的原则安排。
3、学校为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创造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为其成长提供舞台。
4、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制度,学校管理小组进行考核,并建立管理档案。学校建立各级骨干教师管理档案,进行宏观管理,定期考核,培养对象经过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资格。
5、重视“以老带新”、“师徒对子”以及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每位骨干教师都要带一位青年教师。通过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6、带头实践课改精神。上好各类示范课、公开课,常上常新。
7、加强课题研究。结合新一轮课改精神,每人至少主持参与一个课题研究,并把备课、上课、评课、理论学习与科研结合,有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有成果展示。
(三)中老年教师培养制度
1、中老年教师指的是年龄在35岁以上的教师。
2、学校鼓励中老年教师业务自修和参加学历进修。
3、学校为中老年教师搭建学习平台,如安排外出听课,安排教学助手,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等。
4、开展中老年教师优质课,说课,评课,教学设计等评比活动,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5、在学校营造尊重中老年教师的浓厚氛围,让他们做青年教师的导师,指导青年教师。
6、举办中老年教师教育思想报告会,师德师风报告会和教学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