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 (小学)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
校长 |
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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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管理岗位 |
岗位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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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及职责 |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订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任期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4、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5、依靠、支持和配合学校党组织开展工作。 6、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活动。 7、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8、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发展。 | ||
工作要求及标准 |
1、增强“三带”意识,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负总责。 2、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3、依法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搞好教学常规管理,强化质量监督。 4、建设学习型团队,促进专业发展,加强师德建设。 5、贯彻勤俭办学原则,严格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6、抓好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7、关心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8、注重“三风”建设,抵制不良现象。 9、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10、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求实效。 | ||
任职条件 |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团结同志。 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4、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一般具有小学高级职称和二年以上校级副职管理岗位的经历。 5、按规定参加培训,作为继续任职的基本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