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教师文明上网制度
校园网作为学校提供的一种资源,应用于工作和学习。为更好地利用网络资源,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提升教师工作效率,特拟制定本制度。
1、禁止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切活动。任何时间严禁查阅、制作、复制和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妨碍社会治安的不良信息。
2、禁止查看和下载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传播的一切信息。任何时间不得在网上发表、传播反党反社会言论。
3、本校教师不得在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的信息。
4、上班时间应做到:①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或使用QQ、MSN等聊天工具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聊天;②不得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5、不得在学校下载电影、音乐及游戏软件。
6、教职工应加强网络知识的学习,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无法识别及确定安全的软件不得下载,以防被病毒、“黑客”入侵或对单位和自身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