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竞赛和技能展示活动
◆活动目的
让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与其认知水平相当的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是其规避风险、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也是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社会各方的共同责任。近年来,市教委等单位每年举办的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竞赛和技能展示活动,对指导和引领中小学安全教育不断向规范化、常态化和普及化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为持续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检验学校安全教育成效和中小学师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2013年,上海市教委等五单位决定继续举办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竞赛和技能展示活动。
◆活动时间
1.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网上练习及竞赛时间:
2.现场展示活动时间:
◆活动对象
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网上竞赛参加对象为小学三年级及以上中小学生,鼓励中小学教师参赛。现场展示活动参加对象为本市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和教师代表。
◆活动内容
(一)示范指导
1.火场逃生示范。消防战士示范火场求救、使用逃生绳、气垫逃生等知识技能。
2.反劫持示范。特警战士示范被歹徒劫持后的逃生自救知识技能。
3.现场急救示范。红十字急救员示范急救包扎、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及技能。
(二)区县展示
各区县代表队综合展示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1.识险。学生在学生公寓内识别火灾隐患,在视频资料中识别交通、气象等安全隐患。
2.避险。在学生公寓、校车等指定的场景,师生合作展示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而被困时的疏散逃生、呼救、拨打求救电话、小火扑灭等知识和技能。
3.自救互救。师生分别展示初级急救基本技能(止血、包扎、搬运、心肺复苏等)。
4.队伍组织。各区县派出1支由1所高中、1所初中、1所小学共40人组成的师生综合代表队(具体学校由市教委于10月中旬指定),其中小学四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各14人、高中二年级学生8人,小学、初中带队老师各2人。
◆活动安排
日期 | 内容 | 责任部门 |
下发《通知》 | 市教委等五单位 | |
其中6月为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网上练习,7-8月为网上竞赛 |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 | |
现场活动规程和评分细则定稿 | 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方绿舟 | |
6月—10月 | 中小学全面开展展示活动训练 |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 |
9月 | 完成网上知识竞赛评审 | 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
现场展示活动保障工作基本完成 | 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方绿舟 | |
确定各区县参赛学校,召开领队会议、熟悉场地 | 市教委、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方绿舟、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领队 | |
检查活动场地安排及保障工作 | 市教委等五单位 | |
展示活动日组织 | 各有关单位 |
◆活动要求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地方标准中有关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培训要求和
各区县消防、公安交通、红十字会等机构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提供相关专业指导,协助学校开展相关活动。
2.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确保落实安全教育的课时和师资配备。要充分利用上海民防科普教育馆、上海公安博物馆、上海消防博物馆等安全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参观学习和实践,使学生接受切实有效、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精心组织师生参与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网上练习和竞赛,开展火灾、地震等逃生演练。
◆活动奖励
1.网上知识竞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教师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设区县优秀组织奖12名。
2.现场展示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市红十字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东方绿舟
【附件】
2013年上海市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
网上竞赛活动方案
◆网上练习和竞赛
(一)网上练习
1.时间:
2.登录方法:学生和教师可登录上海市学生活动网(网址:http://www.secsa.cn)进行无限次练习。
(二)网上竞赛
1.时间:
2.参赛方法:学生与教师登录活动中心网后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学生或教师姓名,在下拉框中选择学校所在区县、组别(教师组)和学校名称,自设登陆密码(字母、数字或两者结合均可,密码长度不限)。
注册成功后,用注册的姓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知识竞赛题库,网上竞赛时段,每人可参赛三次,取最高分为竞赛成绩。
◆各区县教育局查询方法
登录网址:http://www.secsa.cn,用户名为所在区县简拼首字母加“2”,例如:徐汇区的用户名即为XH2;初始密码:000000(可在初次登陆后自行修改密码)
网上知识竞赛联系人:胡佳蓉
联系电话:18930169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