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访红色足迹”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5〕23号)要求,以纪念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现将组织开展“寻访红色足迹”教育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学生,按照学段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二、活动时间
2015年7月1日-8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各中小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冬夏令营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阅读革命传统故事,观看红色电影,走访革命后代,到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等场所参观,引导学生学习、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进一步加深对革命精神的感悟。
凡入选的优秀作品将报教育部,参加全国“寻访红色足迹”活动网络专区的集中展示。
四、活动流程和要求
1、各学校要积极发动,以小队或班级为单位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学生
开展“寻访红色足迹”活动。并结合寻访活动撰写读后感、参观游记,拍摄摄影作品。在2015年8月21日之前将主题征文、主题摄影、主题活动方案等作品上传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网(www.deyu.sh.cn)“寻访红色足迹”活动专区。
2、作品要求:
(1)主题征文:小学组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初中组和高中组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2)主题摄影:图片文件要求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超过5MB。
(3)主题活动方案:小学组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初中组和高中组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市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学段的活动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活动的各等第奖;同时择优报送教育部活动网络专区。
五、报送方式:
1、活动作品统一通过网络上传。登录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网,进入右上角“寻访红色足迹”活动网络专区,按照作品类型分类将活动报名表和作品上传。活动报名表可以网上下载填写。
2、上传内容包括活动报名表和作品文件。作品文件的标题需标明作者姓名、区县、学校、组别、作品类型。
3、每个作品只能提交一次,重复提交者将不予受理;作品需完整、真实填写报名信息。活动作品应为作者本人拍摄或创作,其作品要具有原创性。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评选和展示资格。
附 件:“寻访红色足迹”活动报名表
附件
“寻访红色足迹”活动报名表
省区:
申报者基本信息 | |||||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学 段 | 小学□ 初中□ 高中□ | 年 级 | |||
身份证号码 | |||||
学校全称 | |||||
指导教师 | 申报者 联系电话 | ||||
申报作品信息 | |||||
作品类型 | 主题征文 □ 主题摄影□ 主题活动方案□ | ||||
作品标题 | |||||
内容概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