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徐汇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志愿者
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暑期中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体验活动,调整身心,健康成长,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益”的暑期,同时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激励广大教职工、社区居民和其他行业志愿者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2016年徐汇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16年徐汇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对象
积极参与服务2016年徐汇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徐汇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委、暑托班等志愿者个人。
三、评选条件
1、有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暑期活动,设计活动具有创新性,符合学生身心特点,受学生喜爱;
2、乐意奉献他人,关心每一位同学,特别是特殊家庭的孩子和行为有偏差的孩子,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有成效;
3、根据街道、居委或社区学校的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暑期活动,或在社区学校暑期兴趣班、暑期活动中担任教学或管理任务,工作卓有成效。
四、评选数量
本次评选活动拟评选优秀志愿者18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一。统一由街镇未成年人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并具体操作;企事业单位、有关社团由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名额,另行申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级暑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推进徐汇志愿服务事业创新发展。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意义,努力挖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做到层层发动,好中选优。
2、树立典型,大力宣传。在评选过程中,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他们的感人事例和典型事迹,弘扬倡导无私的志愿服务精神。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新媒体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人参与未成年人暑期志愿服务工作,从而提升全社会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文化,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3、严格标准,及时上报。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结合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评志愿服务工作,推荐一批热心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且事迹突出的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800字左右,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一栏300字左右,另附本人一寸彩色照片1张。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版,于2016年8月20日前报送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评选表彰
9月上旬,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徐汇区志愿者协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于2016年9月中旬召开未成年人暑期工作总结大会,表彰优秀志愿者。
附件一:《2016年徐汇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2016年徐汇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联系地址:永嘉路354号103室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5466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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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