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共建协议书
甲方: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地址:上海市天等路75号,电话:021——64549876
乙方:上海市消防总队徐汇支队梅陇中队
地址:上海市老沪闵路707号,电话:021——64233911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整合区域党建资源,形成军民双方优势互补,积极开展社区与消防共建活动,经双方协商,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与上海市消防总队徐汇支队梅陇中队结成共建单位,特签订共建协议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共建活动平台、分享工作资源、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等途径,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努力提高部队战斗力,真正达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目标要求。
二、 共建原则
1、建立共建单位后,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相互支持,互相学习,开展活动,增进友谊,构建和谐的共建关系。
2、共建双方要坚持心连心,办实事的原则,注重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提升和深化共建的质量。
3、共建活动不受双方领导换届、调动、转业等原因的影响。
4、共建活动按照事先约定进行,不得影响社区正常工作、不得影响消防中队执勤备战和学习训练。
三、 共建内容
1、建立共建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共建会议,研究和制定共建计划,研究共建方案,总结共建经验,使共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资源共享。乙方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对师生进行国防知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举行消防知识、军事知识等讲座,开展人员消防技能培训和“消防安全进校园”等活动。
3、活动共办。甲方设计灵活多样的区域化党建载体,运用学校特有资源,对乙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亲子活动、学生送节目慰问活动等,增进军民鱼水情。
4、加强双方在组织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互联互动,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互补。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年检查共建协议落实情况。
共建单位甲方(盖章): 共建单位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