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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 2016 年度 陆明花)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7-12-13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领导班子成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

2016 年度)

责任人

陆明花

职务

副校长

 

 

教学、课程、校办人事档案、科研信息、师训、语言文字

组织梳理责任项目

1. 落实本单位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

2.  做好规范上实附小招生的工作。

个人列举落实主体责任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措施

具体问题一:解决上实附小招生的工作存在公开力度不够的问题。

      施:

1、组织负责招生工作的校级、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法规,仔细研读上海市与徐汇区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文件,熟悉招生流程,明确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招生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招生工作人员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制定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招生工作细则或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并在工作开始前将细则在校务会、行政会进行讨论与通过。

3、新生报名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根据上级批复的招生地块,如实填写招生内容,及时张贴招生通告。通告上标明学校联系电话,接受居委、街道、幼儿园等单位的监督。

4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学办法,并把入学的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区招生考试中心。

5招生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群体的监督。

6、对违规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做出责任认定处理。

 

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

核意见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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