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我校招生地段户籍(户主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口居委:凌云街道的梅陇十村、梅陇十一村、和平、家乐苑、龙州、陇南部分(限罗秀路1175弄)、闵秀、闵朱、书香苑、舒乐、兴荣苑、阳光部分(限天等路258弄)、长陇苑居委。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校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二)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网报公办小学,当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以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开始计算,年限长的优先,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三)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对于未在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先安排户主与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的适龄儿童,且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以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开始计算,年限长的优先,额满为止,超出学额部分由区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温馨提示:
(一)本校实施并执行五年内同一户籍地址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和三胎除外)。
(二)经排摸,近三年本校招生地段内的户籍学生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以最后一次迁入时间开始计算,年限长的优先);排序靠后的学生将会被统筹至周边有学额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