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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校服管理制度 - 内容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校服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6-03-25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校服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上实附小校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在严格落实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校校服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校服采购、验收工作。

一、集体决策参与管理

1.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校长、党支部书记、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实行集体决策其中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正式成员名单记录在册并存档,起始年级招收新生后及时增补

2.学校全体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应当事先充分听取家长与校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校服选用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记录须详实反映讨论过程和表决结果,并将会议决议存档备查。

3.每年秋季开学前,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并征得相关年级2/3以上家长同意,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4.校服选用专题会议明确穿着校服,要与校服选用组织共同做好校服的选采购监督等工作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以及款式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解决相关诉求

二、征集采购意向发布采购需求

1.发放告家长书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按照自愿原则,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2.学校确定校服采购方案,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并向徐汇区教育局校服管理部门报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校服招标的,按公开招标流程发布相关信息。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校服采购,严禁强制购买“定点”“定商标”等行为,严禁存在利益输送与暗箱操作或通过校服采购谋利等问题。当校服款式、价格、供货厂家都不产生变化的情况下,无需重新发布采购需求。

、确定供货企业

1.学校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学校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学校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共同组成评定组优先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定组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2.当校服款式、价格、供货厂家都不产生变化的情况下,无需重新评定供货企业。

四、公示采购结果

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线上线下同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

、签订采购合同

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校服收费管理要求参照《关于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5〕13号)执行

六、收费与征订

1.校服费用列入本市中小学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要求,规范做好家委会审议、供给单位选择、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审定、收费前公示、书面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等程序收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使用规定的票据,坚持非营利原则,严守校服代办费管理的底线要求。

2.校服由学校统一组织征订,严禁向家长提供二维码或提供网站链接等方式让家长自行购买渠道。所有校服(含统一征订及后续补订、增订)均由供应商统一配送至学校,学校验收后发放,不得直接配送至学生家中,不得收取快递费等额外费用。《校服征订告家长书》及回执单设计须严谨,不得有暗含最低订购数量的捆绑销售表述。回收回执时,对仅签名未勾选或勾选不清的,须联系家长重新确认,严禁主观推定。坚持经济性原则,合理确定套数,抵制高端化倾向。

七、校服验收与发放

学校严格实行校服“双送检”制度。学校购买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由供应商提供本市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检验合格报告。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查看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在下发校服前,应按照规定的涉及健康安全的检验项目,主动将每批次校服抽样送本市法定校服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并将检测结果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线上线下同步严禁存在质量低劣,以次充好的情形。“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

八、 售后服务监督

学校在校服第二次抽样送检后,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的校服要及时妥善处理。一旦发现采购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校服供应商做好校服退回、更换、赔偿等,并向徐汇区教育局校服管理部门报告。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主动向家长告知生产、检测、配送等关键进度,对跨批次订单可能延迟的,提前说明预期时间。

、资料存档备案

每学年要及时将校服采购方案、与校服供应商签订的校服采购合同、校服采购公示资料、校服选用专题会议记录、校服二次送检报告和相关照片等报送徐汇区学校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20263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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