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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附小教工家属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毛福敏    发布时间:2011-05-30

上实附小教工家属管理制度

1. 教工子女应参加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不搞特殊化;

2. 除早餐外,教工子女平时一般不在教师食堂用餐;

3. 教师子女不得在办公室干扰其他教师正常工作;

4. 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给子女补课;

5. 无特殊原因,教工子女不参加教师工会活动,若不得已参加,须向工会主席请示并支付相应费用:票务费等自理,餐费按教师平均额的50%支付(自助餐全额承担).

6. 工会组织教工外出旅游,家属费用按旅游公司标准自理,途中安全责任自负。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201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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