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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队伍建设制度(继续执行) - 内容


德育队伍建设制度(继续执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12-29

德育队伍建设制度(继续执行)

班主任工作管理:

1、德育领导小组协助学校聘用具有责任心和一定专业水准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明确班主任岗位职责。

2、定期召开一次班主任例会,开展相应的培训指导工作,重视新班主任的辅导和培养。

3、班主任应当按照相关的职责要求自觉履行,做好班级建设工作。

4、每学期末进行特色班主任考核认定工作,由学校领导及德育领导小组评选。

(评选方法见“方案”)

副班主任工作管理:

1、学校每学年为各班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科教师担任副班主任。

2、副班主任明确工作职责,树立全员德育意识,并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落实。

3、每学期进行副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校领导及德育领导小组评选。

全体教职工:

1、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

2、立足课堂及各类教育阵地对学生实施教育与培养。

3、能抓住各类教育契机教育培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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