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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总务主任安全防范职责要求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08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总务主任安全防范职责要求

________________老师:

根据徐汇区《关于在本区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严密防范危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恶性案件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强化总务主任安全工作责任,现制定总务主任安全防范职责要求:

1、负责制定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

2、负责学校门卫、食堂、财务室、教学大楼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

4、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学校消防器材、特种设备、各项教学设施、体育器材及设施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及更换工作,并及时做好安全台帐记录。

5、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等〕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

6、定期检查食堂和师生饮用水的安全状况。

5、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约的总务主任和学校各留一份。

 

签约总务主任:                    签约学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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