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提交材料目录
一、申报教师一人一袋的材料内容、要求和顺序如下:
1、《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校聘任委员会评价汇总表和随堂听课表(夹在P6)。
2、教师业务考绩档案副本:
二堂公开课:评价表、教案、区证明依次装订,三张表日期必须一致。
考核表:五年(2003年—2007年)。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明、规定的教师职务培训结业证书或“十五”期间教师职务培训学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岗位聘任文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先进荣誉称号、业绩证明等有关内容复印件装订在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副本最后。
3、申报教师的教科研成果2-3篇(项),并附相关证明。其中一篇(项)必须事先经过市教育评估院专家鉴定并将鉴定结论复印附在第一页。正式出版物需提交原件;
4、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明、规定的教师职务培训结业证书或“十五”期间教师职务培训学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岗位聘任文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先进荣誉称号、业绩证明(必须与申报表P4的表格内容编号一致)等有关内容复印件装订成册;
5、破格申报者,需提交破格推荐表一份,并将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附后;
6、转岗评审者需有:①原高级职务申报表;②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③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对其任现岗后工作实绩的书面鉴定意见;
7、《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晋升汇总表(供学校用)》;
8、符合文件规定可以免试外语的申报者需提交免试外语申请表;
二、材料袋上需注明单位、姓名、申报学科及袋内存放材料目录(在相应序号后的□内用√表示选中)学校公示的时间、地点,教科研成果还需写上篇名并注明发表或交流情况。
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200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