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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附小食品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0-10-13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20089月制订 20099月修订

为加强我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依照《食品安全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中小学食堂管理规范》,结合我校食堂实际,特制定我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20092月修订

食品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2、食品采购必须做到定点采购,并索取有效证件(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质保证书等),以保证其质量。采购员必须到定点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要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

3、严禁采购以下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4、食堂卫生专管员要严格入库登记制度和原料验收。采购的食品,均应具备相关证明。

5、坚持食物留验,杜绝食物中毒。

6、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7、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库房要专人负责,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做到每次开门后先检查有无异常情况。

2、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要严格把关,对证明材料不全,没有入库记录的食品及原料严禁入库。不收、不存腐败变质、霉变、有臭味、生虫、污秽不洁食品。验收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

3、食品贮存应当分室、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库房内无私人物品,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原材料和杂物。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定期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5、放粮食、干杂食品库,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无蝇、无鼠、无蟑螂和其它昆虫,存放酱油、糖、碱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无油垢,无虫蛀。

6、禁止在库房内抽烟、酗酒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后供应。

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学校食堂不得制作冷荤凉菜。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10、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配餐工作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口罩、一次性手套进入销售间销售食品。销售食品前必须用肥皂或洗手液洗净手。工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2、配菜间要设有洗手、消毒设施。配备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如果使用紫外线装置消毒的,紫外线灯按30W/1015平方米设置,距离操作台面垂直高度1.2,预进配餐间前开灯消毒30分钟以上。

3、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销售间(无蝇室)内;冬天要有保暖设备。设有与配餐相适应的配餐台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4、配餐间要每餐一清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存放与配餐无关的杂物或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必须保持配餐间(无蝇室)清洁卫生,“三防”设施健全,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关杂物一律不准放在销售间内。

5、每餐所供应是食品,每一品种必须抽取100200置于冰箱冷藏留样24小时。

 

 

 

 

 

 

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餐饮具清洗池应严格与原料清洗池分开。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饮具使用后必须当天洗净、消毒(热力消毒),坚持洗消工序: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热力消毒四道工序。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并有专人负责对消毒情况进行记录。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洗碗池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桌面、地面清洁无污物。

4、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区内备用,并盖上洁净的白布。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6、餐具保洁区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或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7、废弃物专用容器盛放,做到无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8、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9、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从业人员健康卫生上岗制度

 

1、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从业的素质和能力。

2、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参加工作,并定期参加体检。

3、身体有病时应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上厕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洗换工作服、帽)。

2、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上班不带戒指、耳环。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3、操作时不吸烟,工作时不做有碍服务形象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揉眼睛、打哈欠。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手帕掩住鼻等。

4、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5、凡患有以下五种传染表的: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立即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无传染后才能恢复工作,患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病,如流涎症、膀胱瘘等,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随手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不能随地乱扔,垃圾应及时清理。

2、食堂卫生打扫要进行分工包干;每天对食堂餐厅地面桌面进行打扫清理,对厨房的内部环境(地面、台面、灶台、阴沟等)进行彻底打扫、冲冼,做到不留死角。

3、对配餐间每天进行打扫、消毒。

4、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5、食堂经营承包人与学校食堂专管员共同做好检查工作。

 

 

 

 

 

 

 

 

 

 

 

 

餐厅卫生制度

 

1、餐厅的温度、温度、噪音、色调,都要符合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和生理、心理的要求。

2、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用餐后桌净、地洁,餐桌上的调料容器及其他物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酱油、醋要每日更换。

3、消毒的餐布、餐纸在专台折叠,工作人员操作前把以手洗净消毒,台面要一餐一换(必要时间随时更换,餐布要做到一用一消)。

 

 

 

 

 

 

 

 

 

 

 

 

 

卫生检查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餐厅、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餐厅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2、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检查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餐厅及部门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3、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新员工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单位应令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2、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卫生监督部门指导的培训。

3、单位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性传染病、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知识培训。

4、待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至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食品冷藏、冷冻管理制度

 

1、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冰箱(柜)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3、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为确保中心温度达到冷藏、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积压存放。

4、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5、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业主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2、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杀虫剂、消毒剂全面杀虫及消毒。杀虫剂要与消毒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3、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4、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5、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分别盛放在已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

2、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3、液体剂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粮糕等。

4、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腚蓝、胭脂红和苏丹黄为0.1/公斤;青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公斤内。

5、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汁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量限制在6/公斤内。

6、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黄樟素有致癌作用,其投放量应限制在0.1/公斤内,以确保食品的绝对安全。

7、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公斤内。

 

 

 

 

 

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至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潲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潲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食堂卫生管理员制度

 

1、负责全面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炊事员情况,关心炊事员疾苦。督促检查食堂按时开饭。

2、督促检查食品卫生,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法》。

3、负责炊事人员的健康证。

4、经常检查食堂原料,库存及供应情况。

5、组织安排定期卫生扫除,时常保持饭堂干净,整洁!

6、负责食堂的行政管理及其临时性任务。

7、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困难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经常警惕意外事故,如防火、防毒、防盗、工伤、做好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9、做好炊事员的晨检、留样验收工作。

 

 

 

 

 

 

 

 

 

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          每个员工在上岗前对设备进行检查。

2、          发现设备存在隐患,需及时报告上级。

3、          设备故障排除后,须经调试方可继续使用。

4、          每天工作结束,检查设备设施是否清洗干净,不得留有残留物。

5、          消防器材的放置处每天打扫干净,并检查完好情况。

 

 

 

 

 

 

 

 

 

 

 

 

 

 

 

投诉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零投诉,要求各员工做到:

1、          尊敬师生及学校所有工作人员。

2、          热情、周到、大方,服务所有师生。

3、          每天工作做到微笑服务。

4、          严禁搬饭时大声说话,严禁周转箱在地上拖或拉。

5、          对老师、学生提出的宝贵意见,诚恳接受,不强词夺理。

6、          发现员工有被投诉现象发生,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以及整改措施,第二次责令对其罚款(视当事人态度而定),第三次责令离岗。

 

 

投诉电话:64898697    1337190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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