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大额资金使用操作流程
对大额资金的界定:
学校自行采购或项目装修数额总数在1000元以上
二、操作流程:
(一)基本建设:
1、学校基本建设指校舍修缮,总务先申报校长室。
2、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需经过校务委员会审核过,送交学校监管小组认可方实施。
3、基本建设施工单位选择必须通过教育局基建站审核。
4、与施工队签订的合同、前期预算、决算须接受基建站、审计室的审核和审计,通过才能支付费用。(与施工队签约相关合同须两人以上,学校监管小组监督并审核)
(二)采购:
1. 规范公示采购流程:
l 明确申购物品名称,填写购物单——相关负责人审批——申报校长——相关人员购买(两人以上)。
l 购买人将物品给财产保管员确认、签字——相关物品进帐——购买人填写签名——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校长签名——财务处报销。
2、实行校务公开,使物资采购公开化。把物资采购纳入校务公开内容之中,即将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人、审批人等向监管小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使物资采购公开化、透明化。
3、规范采购人员的行为。坚持做到紧把关口、严格管理、定期考核。提高物资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行质量保证制度,对物资质量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