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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附小教材、教具出借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07

上实附小教材、教具出借制度

一、管理人员职责

  1. 管理人员必须将学校教学资料,教具,按学科分年级分类登记造册。

  2. 在出借时间内,管理人员应准时到岗。

  3. 向教师出借教学资料、教具时管理人员应点清,借用教师在登记本上详细登记方能出借。

  4. 学期结束前,管理人员应督促教师按时归还所借物品,并检查损耗情况如实登记。

5. 学期结束时,应将教学资料、教具、学具按清单进行核对,并整理按类放整齐,将资料、教具,学具中损耗、遗失情况向教导处作书面汇报。

二、使用、出借制度

1. 教学资料、教具、学具供教师教育教学所用,每位教师都应爱护它,延长使用时间。

  2. 教师需要借用,应在规定时间里到资料室借用,借用时必须详细登记。

3. 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或损耗应在登记本上注明。

三、教材库管理制度

 1. 教材库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卫生。

2. 闲杂人员不得将有关教材私自借出。

3. 教材库教材应按专业上架,排放整齐。

4. 领用教材人员应自觉遵守教材、教具管理制度,不得在教材库随便翻阅书架上的教材。

5. 教材科每学期做好各班级领用教材和教学用品费用的核算记帐工作,学生离校时报财务处多退少补。

6. 过时积压教材,由教材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理由和积压原因,报教导处审批,提请校长签字同意后可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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