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徐教委办(2010)2号
关于下发《2010年徐汇区教育系统中学、小学和部分
幼儿园民主推荐校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2010年徐汇区教育系统中学、小学和部分幼儿园民主推荐校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教育党工委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题词:校级后备干部 推荐 方案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共印5份)
2010年徐汇区教育系统中学、小学和部分幼儿园
民主推荐校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教育党工委研究同意,现于2010年3月在党工委所属各中学、小学及部分幼儿园进行一次校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荐范围
区教育党工委所属中学、小学各党组织及部分幼儿园党组织。
二、推荐条件
1、校级后备干部人选应当具备中共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
3、学历与职称:
1)中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及大学以上学历;
2)小学: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大学以上学历;
3)幼儿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大专以上学历。
4、经历: 10年以上教龄,一般已在学校中层岗位任职两年并具有班主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的工作经历。
5、身心健康。
6、优秀的年轻骨干教师,可以破格推荐。
三、推荐方式
本次校级后备干部推荐按照“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科学规范提名程序,明确提名责任,把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个人推荐相结合”的要求,由各校正职和主持工作副职干部参加,采取撰写推荐材料、实行署名推荐的方式。
四、推荐名额及要求
参加推荐的学校领导每人一般可推荐2人,1人为本校,1人为本区同级其他学校人员。
1、推荐本校人员,须填写本校后备干部推荐表,并撰写较为详实的推荐材料。
2、推荐外校人员,须填写其他学校后备干部推荐表,并提供简要的推荐材料。
3、撰写的推荐材料都必须署真实姓名。
五、后续工作安排
1、召开中学、小学及部分幼儿园党政干部民主推荐会。
(1)宣讲推荐工作的意义、目的,明确推荐人选条件、推荐程序和方法等。
(2)以个人署名推荐的方式进行书面民主推荐。
2、组织干部科梳理推荐名单,对条件比较成熟的人员,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全员民主测评,对群众公认度较高的人选,按《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徐教委(2006)8号】文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后续工作。
附:
党政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节选自《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