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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 - 内容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11-23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善良的使者、挚爱的化身,是青少年学生成

长的引路人。”新的时代赋予师德更为丰富的内涵。为倡导追求教师品格优秀、业务精良、职业道德高尚,弘扬教师为教育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上实附小就《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细则。

 

二、具体细则

(一)爱国守法: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的职责权利。

3、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做有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事。

4、认真参加升旗仪式等各类仪式教育及学习活动。

(二)爱岗敬业: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乐于奉献。

2、对工作高度负责,不敷衍塞责,不得有不负责任的言行,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3、教职人员不得故意泄露试题,不得有造成试卷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的行为。

4、不得擅离岗位或管理不当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5、教师不得在事先未请假的情况下缺课。上课不得迟到或无故提早下课。

6、教师不得在上课时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私自请人临时代课调课。

(三)关爱学生:

1、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维护学生的利益,能将学生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3、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四)教书育人:

1、实施素质教育,育人为先,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

2、从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培养学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3、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删减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

4、上课不用手机、没有教案不上课、德育缺失不上课、例题不选不上课、作业不批不上课、不佳情绪不入课、恶言恶语不出口;

5、不得出现作业批改马虎差错频繁的现象。

6、保证学生接受各科学习及各类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得随意占用。

7、不得擅自订购学生学习辅助材料。

8、在各类测试中,监考教师不得迟到考场影响考试进程;不得有收回的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等且不及时追回的现象。教职人员不得私自修改学生成绩。

(五)为人师表:

1、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衣着得体,严格控烟,时时处处以身作则。

2、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学校、教师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3、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不得利用家长谋取私利,应公平对待学生。

4、同事间以诚相待,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做一个好公民。

5、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能做到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6、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六)终身学习: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2、刻苦钻研业务,注重教育科研,努力探索创新,作一个学者型的教师。

3、不赌博,不沉溺于不正当的娱乐游戏。

 

三、考核办法:

1、上实附小教职工师德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组长:毛福敏

副组长:张晓群

组员:李岚  傅筠  赵燕  陆明花  吴军华

2、学校以“四位一体”的形式进行分层考核,并分为学期考核与学年考核,时间分别为学期及学年结束,形式为学生、家长及教职工自评、年级组互评,职能部门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汇总后颁发师德考核奖(参见“绩效工资”方案相关条款)。  

1)每学期由德育部门组织学生对班主任(中队辅导员)进行测评,由教导处组织部分学生对任课教师以测评及座谈会方式听取意见,而后汇总。每学年将两个学期的学生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形成来自学生的测评。

2)每学期由德育部门组织家长对班主任、任课教师进行测评,并组织家委会座谈会征求意见,而后汇总。每学年将两个学期的家长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形成来自家长的测评。

3)每学期由教导处组织教师按照教师师德考核表、职工职业道德考核表进行自评,年级组、相关部门负责老师进行互评,而后汇总。每学年将两个学期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形成来自教师、职工的测评。

4)每学期师德考评组汇总学生、家长、教职工测评,并依据“具体细则”,对教职工进行考核。每学年将两个学期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形成学年度的考核。

3、考核分档:优秀(各考核汇总后优秀率达80%以上者),合格(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无违反“具体细则”行为者),基本合格(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言行有不妥之处, ,为造成严重后果,能及时改正者),不合格(违反“承诺书”中的任何一条)。

4、学校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当年不合格者取消各级评优的推荐资格,连续两年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0106

教师师德考核表

姓名

 

执教班级

 

学科

 

兼职

 

考核内容

自评

互评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1、爱国守法,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

 

 

 

 

 

 

 

 

3、关爱、尊重学生,维护学生的利益,能将学生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4、教书育人,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认真备课、上课、批改、辅导学生。

 

 

 

 

 

 

 

 

5、保证学生接受各科学习及各类教育活动的时间。

 

 

 

 

 

 

 

 

6、为人师表,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衣着得体,严格控烟。

 

 

 

 

 

 

 

 

7、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8、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注重教育科研。

 

 

 

 

 

 

 

 

综合评价

 

 

 

 

 

 

 

 

 

 

                         

 

 教师师德承诺书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的职责权利,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做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事;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擅离岗位或管理不当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上课不用手机,没有教案不上课、德育缺失不上课、例题不选不上课、作业不批不上课、不佳情绪不入课、恶言恶语不出口,不得出现作业批改马虎差错频繁的现象。保证学生接受各科学习及各类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擅自订购学生学习辅助材料;

7、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8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9、我作为                    (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能做到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0、不赌博,不沉溺于不正当的娱乐游戏,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20106

 

 

职工职业道德考核表

姓名

 

岗位

 

兼职

 

考核内容

自评

互评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1、爱国守法,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

 

 

 

 

 

 

 

 

3、关爱、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利益,能将学生安全、健康放在首位。

 

 

 

 

 

 

 

 

4、按要求订购学生学习辅助材料。

 

 

 

 

 

 

 

 

5、为人师表,举止文明,语言规范,衣着得体,严格控烟。

 

 

 

 

 

 

 

 

6、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业务。

 

 

 

 

 

 

 

 

综合评价

 

 

 

 

 

 

 

 

 

 

                         

 

 

 职工职业道德承诺书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我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工的职责权利,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做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事;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擅离岗位或管理不当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保证学生接受各科学习及各类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得随意占用。不得擅自订购学生学习辅助材料;

6、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不违反经济政策及相关要求;

7、不赌博,不沉溺于不正当的娱乐游戏,不出现其他违背职工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七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附则:

1、本细则解释权为本校师德考评领导小组。

2、本细则由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上海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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