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今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新法曾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究竟严在何处?是如何为大家 “舌尖上的安全”来“保驾护航”的。
u 秉承四大理念: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以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为目标,重点作了以下完善:
1、过程全控制
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
2、违法严处理
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3、风险预先估
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
4、大家来监督
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亮点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四大义务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2、 企业追溯有义务,食品追溯有制度;
3、 食品生产经营要自查;
4、 网络交易出问题,第三方平台先负责。
亮点二:全方位改善监管保安全
1、 执法主体更明确,执法不严要问责;
2、 食品农产品销售被纳入监管;
3、 加强食品贮存运输的监管;
4、 加强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
5、 加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
6、 转基因食品:明确标示“转基因”,我的消费我做主。
亮点三:六大追责确保“重典治乱“
1、 对重复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规定;
2、 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款的额度;
3、 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
4、 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法律责任;
5、 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6、 加重了监管者和执法者的责任。
亮点四:监管部门四大创新“武器”
1、 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跟踪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
2、 增设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
3、 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
4、 增设责任约谈制度。
亮点五:食品安全实现社会共治
1、 监督机构要当好信息发布员;
2、 食品行业协会要当好引路人;
3、 消费者组织要当好监督者;
4、 举报者有奖还受保护;
5、 新闻媒体要当好公益宣传员。
亮点六:特殊食品特殊对待
1、 特殊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
2、 保健食品:标签及说明书应真实;
3、 婴幼儿配方食品:从原料到成品全过程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