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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作者(来源):顾薇静    发布时间:2015-10-23

新《食品安全法》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今年4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1日正式实施。这部新法曾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史上最严格的《食品安全法》究竟严在何处?是如何为大家 “舌尖上的安全”来“保驾护航”的。

u 秉承四大理念: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以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为目标,重点作了以下完善:

1、过程全控制

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

2、违法严处理

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3、风险预先估

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增设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

4、大家来监督

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u 凸显六大亮点

 

亮点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四大义务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2、   企业追溯有义务,食品追溯有制度;

3、   食品生产经营要自查;

4、   网络交易出问题,第三方平台先负责。

亮点二:全方位改善监管保安全

1、   执法主体更明确,执法不严要问责;

2、   食品农产品销售被纳入监管;

3、   加强食品贮存运输的监管;

4、   加强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

5、   加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

6、   转基因食品:明确标示“转基因”,我的消费我做主。

 

亮点三:六大追责确保“重典治乱“

1、   对重复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规定;

2、   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款的额度;

3、   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

4、   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法律责任;

5、   强化了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

6、   加重了监管者和执法者的责任。

 

亮点四:监管部门四大创新“武器”

1、   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跟踪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

2、   增设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

3、   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

4、   增设责任约谈制度。

 

亮点五:食品安全实现社会共治

1、   监督机构要当好信息发布员;

2、   食品行业协会要当好引路人;

3、   消费者组织要当好监督者;

4、   举报者有奖还受保护;

5、   新闻媒体要当好公益宣传员。

 

亮点六:特殊食品特殊对待

1、   特殊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相结合;

2、   保健食品:标签及说明书应真实;

3、   婴幼儿配方食品:从原料到成品全过程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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