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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市级共享课程申报通知
作者(来源):吴文静    发布时间:2012-09-03

关于下发2012年上海市教师教育市级共享课程

秋季安排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前两轮上海市教师培训市级共享课程(以下简称“市级共享课程”)申报、培训工作已顺利完成。市级共享课程资源库已经正式建立。截止到20128月底,共有市级共享课程535门,已开设培训班级339个,参加培训的教师近22000人次。按照市级共享课程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12年秋季市级共享课程培训工作,如下安排:

工作任务

时间节点

课程预览

  9月01—10

学员初报名

91117

校级初审

91819

班级条件调整

91819

学员二次报名

92023

校级二次审核

92425

班级审核

92629

培训开班

101以后

 

 

 

 

 

 

 

 

 

 

 

 

 

 

1、课程预览与预报名阶段:91910。不开放报名功能,只开放“加入收藏夹”功能。

2、教师报名与审核阶段:911929。具体安排如下表:

1)学员报名时间:实行两次报名,分别于911-17日和920-23日进行。

2)校级审核时间:918-19日初审和924-25二次审核。校级管理员是课程审核的主要操作者,负责校级的审核工作;区级管理员是指导者,指导校级管理员的审核工作。

3)校级管理员应根据本校教师的教学任务、教务安排、距离培训点的远近等做好审核工作(审核不同意的请撤销)。

4)请校级管理员将本校教师参与培训情况的名单报学校分管领导,征得领导同意后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5)除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的市级共享课程外,经市教委人事处批准同意的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和市级及以上专项均纳入市级共享课程范围,此类人员可不参加市级共享课程的选课。

6)校级管理员请分别于9199251300之前完成本校的初审和二次审核工作,区级管理员请分别于19日和251700之前完成本区的两次复审工作。

7)对下列情况实行“黑名单”登记,该学分内的市级共享课程培训费由个人承担:

①报名成功但无故不参加培训;

②因个人主观不努力(比如考勤不合格、作业不完成)等原因导致课程考核不合格。

3、培训开展、评价和管理阶段:101-20131月。期间,我们将组织相关专家将到各办学单位巡视,监督和评价培训的开展情况,请各办学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管理工作。

请区、校级管理员做好通知下发及宣传、动员,并告知教师在相关时间节点上,及时登陆平台,完成报名及培训等事宜。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上海师资培训中心

201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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