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学校公众号


徐汇区梅陇第三小学基本建设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12-03

                                                                    徐汇区梅陇第三小学基本建设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校舍建设和管理,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基建工程质量,促进我校校舍建设和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教育部关于学校基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基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项目的申请与招标
每个基建项目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管理,具体要求是:
1、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由总务主任提出每年学校需要的基建项目。
2、 行政会议讨论,听取党员、教工意见,确定基建项目。
3、 写明基建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局有关部门。
4、 在局有关部门同意后,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队,并与工程队签定相关的合同。
5、 学校自筹资金进行基建维修工作的项目,由行政班子讨论同意后,报请局基建站,可委托基建站派出的工程队进行施工。
二、基本建设项目的要求
要认真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方案要按照校园的总体规划进行,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能够适应和满足教学活动、环保、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学校要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确定专人监督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情况及各自责任要成文上报主管部门。
三、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对不符合建筑程序,经质检不合格的部位要进行返工。
 施工单位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得使用假冒、劣质建筑材料,不得偷工减料。
四、基本建设资金管理
1、各基建项目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帐.
2、学校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工程竣工后,建设资金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4、工程验收合格,经审计后结清修缮费用。
五、基本建设安全管理
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对因不负责、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校舍管理责任人需负责制定学校的基建、修缮计划,审核设计方案,监督工程按有关建设程序管理,学习贯彻上级精神,组织校舍安全检查,总结、汇报校舍检查以及建设的有关情况。

 


徐汇区梅陇第三小学基本建设工作监督制度

1、 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监督。

2、  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学年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监督小组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严重的问题可用书面形式,学校有关部门须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4、有关部门若不听取监督小组的意见或建议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明确答复,监督小组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梅陇第三小学

 

 

 

 

徐汇区梅陇第三小学基建项目管理的各项程序
一、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由校舍管理部门总务处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 学校校务会议对申请进行讨论,并听取党员、教职工代表意见,确定基建项目,并制定基建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三、 向教育局提出申请,进行审批。
四、 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校务会讨论实施的具体设计、实施步骤。
五、 实施工程队招投标或由教育局基建站委派确定施工队伍。
六、 施工过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七、 由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
八、 工程竣工后进行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审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