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民主推荐校级后备干部工作方案 上实附小党支部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进行干部推荐工作。按照《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选拔任用实施办法》、《2007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推荐工作中,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校级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来,进一步营造干部工作的清风正气,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证。 二、 推荐范围: 本校教职员工。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四、推荐资格: 1、年龄:一般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 2、学历:大学学历以上。 3、职称: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以上。 4、经历:有班主任经历,有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要有本校中层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两年以上。 5、身心健康。 6、其它:政治素质好,且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指获得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以上称号的或五年内获得市级、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同志)可以破格。 五、推荐名额 1、学校的推荐名额为1名。 六、具体安排: 见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