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2013年公办小学办理一年级非本区户籍就读须知
居住地在本区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有法定监护人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可以在本区小学申请就读(本区购房、本区幼儿园毕业优先)。
1、父母持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华侨子女:持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南路218号505室,电话:64454511)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3、港、澳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606室,电话:62491710)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4、台湾籍人士子女:持《台胞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5、持有外国护照,但无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籍人士的子女:持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的指定小学报名登记,或到本区部分学校设立的境外班报名。
6、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区招生考试中心按照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就业类居住证)、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及具有街镇出具1年以上就业证明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1)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持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CW5、CW0)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CW5、CW0)及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
(3)父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子女(适龄儿童):持1年以上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徐虹北路80号,电话:12333)或根据(沪人社就发【2013】13号)规定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个街道受理中心)或街镇开具的1年以上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
温馨提醒:
随着本市对外来人口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逐步规范,来沪人
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条件将调整。即:2014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2年和灵
活就业登记满1年;2015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2年;2016年后,
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3年。
1. 符合就读第1—5款和第6款中的第1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前往居住地所在对口公办小学登记。
2. 符合就读第6款中的第2、3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居住地所在街道的社区
学校登记。
3. 招考中心核实就读材料后,在学校班额数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4. 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受理就读申请。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本区就读,请与徐
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
5. 咨询方式:
徐汇教育信息网——www.xhedu.sh.cn.
接待咨询:每周四8:30—11:00 13:30———16:00
百色支路28号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接待大厅
电话咨询:54361242 (周一——周五8:30—11:00 13: 30—16:00
联系人:阙老师
(说明:请将“本须知”放在学校门卫处,供家长备索,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序号 |
居住地 |
登记地点 |
地址 |
1 |
徐家汇街道 |
徐家汇社区学校 |
南丹东路109号 |
2 |
天平、湖南街道 |
湖南社区学校 |
乌鲁木齐中路164号 |
3 |
枫林、斜土街道 |
枫林社区学校 |
宛南五村19号 |
4 |
田林、虹梅街道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田林东路8号 |
5 |
康健、漕河泾街道 |
漕河泾社区学校 |
康健路135号 |
6 |
龙华街道 |
龙华社区学校 |
龙华西路21弄80号 |
7 |
长桥、凌云街道 |
长桥社区学校 |
老沪闵路918号 |
8 |
华泾镇 |
华泾社区学校 |
华泾路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