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学校公众号


徐汇区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蔡利群    发布时间:2025-02-20

徐汇区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

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22〕7号)、《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委办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结合徐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刻认识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有机统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全过程,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任务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切实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协调运行机制

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沟通协调、保证监督工作机制为重点,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学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支委会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支委会成员提出,党支部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支委会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会成员到会。

2.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3.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4.完善党政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的运行机制。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履职尽责的协调运行机制。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校长开展工作。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党组织有关决议。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也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

5.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机制。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保障党组织和行政的决策贯彻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程序决策的做法,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校长要定期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发挥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党组织委员会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四)着力推进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打造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干部队伍。

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按照校级副职配备;学校校级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教育局下属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2.加强党建工作力量。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要不断优化下属党支部设置。根据党建工作实际需要,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注重选拔政治觉悟高、群众基础好、管理能力强且有一定党务工作经历的党员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中小学校党务工作机构一般应与行政机构合署办公,党员较多、规模较大、确有需要的,可单独设置党务工作机构。有计划地安排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

3.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为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创设平台和条件。支持鼓励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或课题研究,党建研究成果参照教科研成果认定。探索建立职务、职称“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为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创设专业发展途径。学校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下属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按照一定标准核定工作量并纳入绩效考核,落实相关待遇。党务工作机构负责人可参照学校中层正(副)职干部落实相关待遇。

(五)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高质量发展。

1.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政治建设统领、职责履行到位、思想引领有力、机构设置规范、教育管理严格、工作机制完善等要求,提高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立足教育系统党建的行业特点,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推动组织生活做到经常、严肃、认真。

2.开展党支部示范点创建活动。以组织力提升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按照新时代上海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要求,组织开展徐汇区教育系统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打造“把方向过硬、管大局过硬、做决策过硬、抓班子过硬、带队伍过硬、保落实过硬”的党建工作示范标杆,创建“党建+办学”特色品牌,引领中小学校党建高质量发展。

3.加强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建设。编制学校党建工作基本制度目录,指导各中小学校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党建责任落实,确保学校党建工作有抓手、能落实。

4.充分发挥党员教职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党员亮身份、设立党员先锋岗、明确党员责任区、实施党员名师工程、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引导党员广泛联系和服务师生,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生力军。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增强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组织归属感。

5.促进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加强“五育并举”体系建设,把党的教育方针贯穿立德树人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要求,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坚持“支部建在连上”,将党委或党总支单位的下属党支部、党支部单位的下属党小组设在教研组或年级组等上。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体系,加强教育教学阵地管理,切实承担起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重任,构建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听取一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宣传、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构建“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多方参与、全员育人”的治理格局。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2.强化分类培训指导。教育工作党委将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徐汇区教育党校、徐汇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党建研究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实际,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有效模式,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实施方案,各公办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报教育工作党委审查和备案。同步修订学校章程,将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写入章程。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4.严格执行监督管理。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组织要在年度考核中向教育工作党委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教育督导、党建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5.全力落实措施保障。制定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标准,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完善中小学校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动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群服务阵地,保障党组织生活开展有时间、有场地、有效果。推进“中小学校优秀党组织书记工作室”和中小学校党建实训基地建设,选聘党建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富有实践经验的优秀党组织书记,建立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专家指导团队。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印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