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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校获评2008—2009年徐汇区法制教育特色学校
作者(来源):毛福敏    发布时间:2010-01-04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

 

上海市徐汇区法制宣传

 

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徐教〔200936

 

 


关于命名20082009年徐汇区法制教育

特色学校的决定

 

根据《关于评选徐汇区20082009年法制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区评审组综合评议,现决定授予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16所中小学“20082009年徐汇区法制教育特色学校”的称号。希望全区各中小学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持之以恒地推进“法律进学校”,坚持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法制教学,教育和引导全区广大中小学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为推进依法治校,实现“科教兴市”核心区的战略目标而努力。

荣获“20082009年徐汇区法制教育特色学校”称号的学校有: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

上海市华东理工大学附属中学

上海市紫竹园中学

上海市田林第二中学

上海市田林第三中学

上海市樱花中学

上海市园南中学

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中学

上海市汾阳中学

上师大附中附属龙华中学

上海市龙漕中学

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

徐汇区第一中心小学

徐汇区园南小学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徐汇区华泾小学

 

特此命名,以资鼓励。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  

                  徐汇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法制教育特色校  命名  决定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31印发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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