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福利费使用补充规则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福利费使用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定上实附小福利费使用规则。
一. 福利费使用的对象
上实附小在编教工
二. 福利费来源
由教育局财政拨款在职职工每人每月140元,全年1680元。
三.福利费使用的范围
1.劳防用品每人每年1200元左右,分上下两个半年分发。
2教职工慰问每人200元左右。
3.职工本人生病探望每人300元、重病家属探望,直系亲属病故等每人200元。
4.如年终福利费还有较多结余,可适当提高上述三项标准。
四.规则的解释权属校务会。本规则所述内容若与上级文件有关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五.本规则自教代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上实附小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