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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执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12-28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体制,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学校应依靠学校党组织、全体教职工、依法行驶职权,规范管理,维护合法权益,保障教育发展,特指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         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经集体讨论,校长决策。

2.         每学年期召开一次教代会,支持教代会依法行驶职权。

3.         根据校长负责制有关文件学校重大问题包括:

l       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l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l       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l       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l       学校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l       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l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l       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l       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l       教职工收益分配和住房问题;

l       学校奖惩工作;

l       其他重大问题。

4.校长应依靠学校党组织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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