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体制,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学校应依靠学校党组织、全体教职工、依法行驶职权,规范管理,维护合法权益,保障教育发展,特指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 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经集体讨论,校长决策。
2. 每学年期召开一次教代会,支持教代会依法行驶职权。
3. 根据校长负责制有关文件学校重大问题包括:
l 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l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l 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l 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l 学校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l 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l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l 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l 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l 教职工收益分配和住房问题;
l 学校奖惩工作;
l 其他重大问题。
4.校长应依靠学校党组织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