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领导班子成员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
毛福敏 校长、副书记
具体问题一:规范上实附小基建修缮项目管理
措 施:
1、学校是维修费的管理主体,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维修费的使用负直接责任。学校必须遵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相关程序,在行政(校务)会做好相关的记录。
2、根据《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完成参建单位选择、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等工作。学校在项目完工后2周内组织施工方和相关人员完成对工程项目的验收,并填写好验收报告。
3、成立项目工作监管小组,对学校维修项目立项、招标、施工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流程全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促进学校维修资金使用安全。
4、对违规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做出责任认定处理。
蔡利群 书记
具体问题一:规范上实附小学生素质教育活动专项经费工作
措 施:
1、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使用的拨付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对学生素质教育活动专项经费管理业务的培训。
2、对专项经费审批管理过程中容易产生廉政风险环节及相应的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准确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增强权力公开透明度。
3、进一步规范学生素质教育活动专项经费预算、使用和管理。坚持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追究并重。
4、对违规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做出责任认定处理。
陆明花 副校长
具体问题一:规范上实附小招生工作
措 施:
1、组织负责招生工作的校级、中层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法规,熟悉招生流程,明确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招生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招生工作人员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制定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招生工作细则或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并在工作开始前将细则在校务会、行政会进行讨论与通过。
3、招生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群体的监督。
4、对违规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做出责任认定处理。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