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总结分析的工作提示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及任务要求,年底,各单位需对2017年度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现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总结分析要对照年初制定的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以及班子成员个人梳理的清单事项,突出具体问题解决情况,实际解决多少项内容,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下一步打算等。
2、各单位以党委会、行政会、专题会等形式,由班子成员对本人今年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点评。
3、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总结分析(纸质版并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于1月5日(周五)前交送党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徐嵘,电话64418117)。处级单位需上交总结二份,其余单位上交一份。
4、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样张见附件1)请于1月12日前由各单位自行在本单位党务公开网(栏)予以适当公开,教育党工委、纪工委将适时进行抽查。
徐汇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