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附小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努力贯彻“预防为主、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以各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学校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的安全。
三、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落实本区域的消防安全,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四、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
五、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
六、工作结束时,关闭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七、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基本掌握“四个能力,三懂三会”。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八、未经学校安全主管批准,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九、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对违反学校消防安全规定引起火灾,导致公共财物受损或人员伤亡的,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十、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岗位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相应的岗位移交工作。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消防安全签约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1年 月 日
上实附小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
根据学校工作特点,全校划分若干消防安全责任区,每区域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形成学校消防安全责任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