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关文件精神,熟读、深学、精研文件内容,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2.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特别是个别学校存在制定的议事决策制度与文件精神不一致的,需对照文件严格自查,规范程序、完善制度。
为便于大家规范掌握相关流程,《九个步骤解读两项<议事规则>》(附件1)、“党组织会议”视频(附件2),供大家内部参考学习,请勿外传。
近期,教育党群服务中心也将结合相关工作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会议记录等进行抽查并反馈。
附件1:文件《九个步骤解读两项<议事规则>》
附件2:“党组织会议”视频链接(30天内有效)
https://pan.baidu.com/s/1VZL5F15Xwr3-dnrhHHfATA?pwd=rxwh
提取码: rxwh
教育工作党委组织干部科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 九个步骤解读两项《议事规则》
步骤一:制定学校《议事规则》
1.学校应当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议事规则》。
2.学校《议事规则》应当做到三个明确:明确会议类型(特别注意校长办公会议还是校务会议)、明确参会人员(特别注意校务会议明确参加的人员)、明确会议流程。
步骤二:确定会议议题
1.注意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内容的范围区别。严格按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和《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中的相关要求。(以下步骤均依据这两份文件,简称为两份示范文本)
2.会议讨论的议题应当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会议报书记决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报校长确定。
3.需要注意的情况:第一种,干部任免事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第二种,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种,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具体情况请注意两份示范文本。
步骤三:确定参会人员
1.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应当按照规定请假。事先对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他人员列席。
步骤四:发布议题议程
1.议题和议程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2.会议材料应与会议议题一起提前呈送与会成员。
3.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个别酝酿,充分沟通。书记、校长意见不一致的暂缓提交上会。
步骤五:注意会议流程
1.确定会议主持人:党组织会议由书记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
2.主持人因故不能出席的,书记可以委托党组织副书记,校长可以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3.应到会人数达到相关规定以上方能开会。
4.会议主要流程为:分管领导或有关列席人员汇报——出席人员明确表态——党组织书记或校长最后表态,注意议题应该一题一议。
步骤六:如何进行决策
1.党组织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为通过。
2.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校长根据讨论情况,末位表态,最后形成决议。
3.需要注意的情况:第一种,关于干部任免等重大情况,党组织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第二种,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第三种,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步骤七:做好会议记录
1.要求: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应该做到规范、如实、具体、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2.归档:相关原始材料应及时归档。
步骤八:执行会议决议
1.会议决议要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
2.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责任部门应做出说明。
3.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或执行变更情况,校长应及时向党组织会议报告。执行不力应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步骤九:监督执行情况
1.党组织会议: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应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和党内监督机关的监督。执行情况要列入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议题。
2.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和学校党组织的监督,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每学期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和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