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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调课、调休等制度
作者(来源):毛福敏    发布时间:2011-05-12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调课、调休等制度

一、调课制度:

1、教师因看病、调休而自行调课的,须告知年级组长和教务员。

2、教师因公外出,先自行安排,并告知年级组长和教务员。若无法解决,向教务员提出调课申请;教师因私调休,原则上自行安排课务,特殊情况请向教导处说明后提请处理。

3、一般调课需提前两天向教务员提出申请,教务员提前一天把调课单送至班主任、任课老师。

4、无特殊原因,教师不得当天提出调课申请。

二、调休制度:

1调休至少两小时,无特殊原因,升旗仪式和政治学习不得调休。如获准调休,升旗仪式另补交1小时、政治学习另补交2小时调休。

2、调休四小时以下,向工会主席请假;调休四小时以上,须报校长同意。

3、正、副班主任原则上不同时调休外出。若有要事、急事需同时外出(包括公出、紧要私事),因私调休者需自行安排顶班;两者均因私调休,由班主任做好安排。同时离校自行安排的顶班事宜须向教导处备案。

4、调休须告知年级组长。

三、迟到、早退处理

迟到、早退半小时内补交1小时调休,半小时至1小时补交2小时调休(无调休单扣除全勤奖50元),1小时以上提交行政会参照师德条例处理。

校长室、教导处

2011512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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