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学校公众号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基本建设工作监督制度(继续执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12-28


徐汇区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基本建设工作监督制度(继续执行)

 

1、              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监督。

 

2  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学年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监督小组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严重的问题可用书面形式,学校有关部门须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4、有关部门若不听取监督小组的意见或建议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明确答复,监督小组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关闭窗口

| 城市学校少年宫 |新生报名|招生管理| 网站管理 | 后台管理 | 联系管理员 | 版权所有: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您是本网站第登陆用户
地址:徐汇区天等路75号 邮编:200237 总机(学生求助电话):54292687转各分机
建议使用IE5.0以上浏览器 建议采用1024*768的分辨率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