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
设,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效性,依据《徐汇区教育系统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我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 组织与职责
1、中心组学习成员主要由校级与中层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支部对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抓好理论学习的管理和督查。
3、支部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支委会宣传委员是直接责任人。
4、支部书记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审核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日程安排;组织好中心组的学习和讨论,做好中心组学习检查和总结工作。支委会宣传委员根据上级要求和书记意见,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提供相关学习资料,落实会务准备工作,做好学习登记和讨论记录,归档资料,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本单位学习情况。
5、中心组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上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坚持办学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总书记对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以及“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期望和要求,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内容与形式
(一)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教育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部、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安排和重要指示。
10.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学习形式
坚持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著研读与辅导报告相结合,组内学习与联组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三、具体要求
(一)、自学制度
1、行政应该坚持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认识。
2、行政自学的内容应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在一段时间的中心工作、党的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本职工作专业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加强自我约束,制订自学计划,认真按时完成。
3、行政自学效果以学习成果(包括学习心得、体会、理论、研讨文章等)、本职工作实绩等为检验形式与手段,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4、行政自学应以业余时间为主,工作时间为辅,不定时进行。
(二)、集中研讨制度
1、集中研讨,是提高行政理论水平的一种有效手段,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集中研讨的时效性,不断地指导解决实际问题(采取的形式可以党员组织与行政组织分别或联合)。
2、集中研讨内容主要以上级在一段时间里发布的课题、项目为对象,同时,也要以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如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为研讨的对象,成员都应认真选题。
3、对相关专项的主题,进行交流,参与研讨。
(三)、中心组发言制度
1、行政组织的集中学习,全体与会者都要结合学习心得体会,认真准备,积极发言。
2、发言时,应突出中心,结合实际,有感而发,不打无准备之仗。
3、行政成员的发言,学校做好记录,与会者在别人发言时,应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听取思考别人的发言。
4、行政在发言时,根据学习安排,也可就某一问题进行探讨、论述,发言形式不拘一格,灵活进行。
四、管理与考核
1. 学中做,做中学,以学带做,以做促学,循序渐进,不断提升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
2、做到“五定”有保障:
(1)定人员:召集人;出席人。(2)定时间:每两周一次,中心组学习为周五。(3)定地点:二楼会议室。(4)定中心发言人:每次由一位中心组成员主讲,其他成员轮流发言。(5)定内容:主讲人讲述学习的主要内容,心得体会和疑问之处,集体讨论,形成学习纪要。
3、行政学习建立考勤制度,是加强理论学习,严肃学习纪律的重要手段,成员应按时保证参加。
4、党员、行政成员因公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应事先请假,未经批准的,不得缺席。
5、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凡应参加学习的成员,填写或记录考勤情况,作为平时学习工作的依据,在年终时与其他工作一并考核。
6、年度学习计划由本级党组织审定后施行,并报送宣传统战科备案。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等各类学习活动次数不少于24次,原则上每两周安排集中学习1次。每年每位中心组成员需完成本人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2022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