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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内部牵制制度(继续执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12-29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内部牵制制度(继续执行)

一、            设置专职的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二者严格分开,实行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分工明确,责任分清。

二、            会计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库存现金抽查,监督现金合理使用。更换出纳时,应监督办理交接手续,督促收回钥匙和更换密码。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三、            空白支票、收据、各类银行票据由专人保管,印鉴章二人以上负责保管。领用空白票据要有领用登记和注销制度,作废收据要盖“作废”章,并同存根一同保存。

四、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条帐目的登记工作。

五、            设置专职的财产保管员,负责财产物资的收发工作,建立财产帐,制定各种管理制度。

六、            会计人员掌握银行存款总帐,控制出纳人员的存款收付业务。会计人员掌握固定资产总金额,控制财产保管员的固定资产总金额,加强相互制约,相互核对,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

七、            现金保险箱钥匙及密码由出纳员保管,出纳员工作调动时收回钥匙并更换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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