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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稽核制度(继续执行) - 内容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稽核制度(继续执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5-12-29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稽核制度(继续执行)

一、            稽核工作制度,由校长和有关人员每月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检查或审核。

二、            预算和决算的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准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达标,审核之后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改善预算与决算。

三、            实际发生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四、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五、            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物是否相符,并查明帐物不符的原因。

六、            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分别采用全面稽核和重点稽核,事前审核和事后复核,日常稽核和临时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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