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附小教工家属管理制度
1. 教工子女应参加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不搞特殊化;
2. 除早餐外,教工子女平时一般不在教师食堂用餐;
3. 教师子女不得在办公室干扰其他教师正常工作;
4. 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给子女补课;
5. 无特殊原因,教工子女不参加教师工会活动,若不得已参加,须向工会主席请示并支付相应费用:票务费等自理,餐费按教师平均额的50%支付(自助餐全额承担).
6. 工会组织教工外出旅游,家属费用按旅游公司标准自理,途中安全责任自负。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
上实附小教工家属管理制度
1. 教工子女应参加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不搞特殊化;
2. 除早餐外,教工子女平时一般不在教师食堂用餐;
3. 教师子女不得在办公室干扰其他教师正常工作;
4. 教师不得占用上班时间给子女补课;
5. 无特殊原因,教工子女不参加教师工会活动,若不得已参加,须向工会主席请示并支付相应费用:票务费等自理,餐费按教师平均额的50%支付(自助餐全额承担).
6. 工会组织教工外出旅游,家属费用按旅游公司标准自理,途中安全责任自负。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