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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教职工年终考核操作程序
作者(来源):赵燕    发布时间:2012-12-13

上海市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教职工年终考核操作程序

1、          学校按上级要求,组织考核小组学习相关文件,并按比例确定各教研组推荐“优秀”的名额。

2、          考核小组向教职工宣讲文件及校考核基本原则,并部署考核工作。

3、          教职工按照师德师风、岗位履职、工作实绩三个方面进行总结,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进行自评。

4、          各教研组组织交流后进行互评,并按名额推荐“优秀”。

5、          学校领导依据教师履职计划、工作小结和日常工作情况,参考教研组推荐作出评价,提出“推优”及“提名”名单。(全校教职工民主推荐执行与否视情况确定)。

6、          学校考核小组综合自评、互评和领导评价填写“徐汇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审定考核等第并告知被考核人。

7、          公示“优秀”及“提名”名单。

8、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在接到考核结果后三十日之内可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对单位考核小组的复核意见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核决定的十五日之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附:考核基本原则

1、          考核当年病、事假累计达一月以上的不予推荐“优秀”。

2、          考核当年有师德违纪处理的不予推荐“优秀”。

3、          上年获得“优秀”的教职工,如无特殊贡献,当年不再推荐“优秀”。

校考核领导小组

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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